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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“博源摄影奖”暨《博源人》画册征稿启事
信息来源: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点击次数:3978 发布时间:2013-5-2 11:04:08
根据《博源集团2013年企业文化建设纲要》的要求,企业文化传媒中心正式启动“博源摄影奖”暨《博源人》(暂定名)画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。
“用镜头纪录博源,让瞬间凝成永恒”。本次征稿活动力图以图片纪录和呈现博源员工的生活、工作,反映员工精神风貌,记载博源事业的发展轨,展示积极进取的博源文化。除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奖外,所有获奖作品和其他优秀作品将在《博源人》画册刊发,并支付稿酬。获奖作品根据评奖办法奖励,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。欢迎广大员工踊跃投稿。
一、征稿起止时间
2013年5月1——10月31日 。
二、投稿须知
(一)作品分类:人文、风光、纪实
人文类——展现博源集团员工的精神面貌、工作状态、日常生活的人物类作品。
风光类——展示博源集团各公司的厂容厂貌、工作环境、企业环境、场景等景观类作品。
纪实类——展示博源集团各企业发生的重大事件、活动场景、先进事迹、感人场面等的记录类作品。
(二)作品要求
1.作品必须是本集团员工原创,且不涉及其他版权问题。
2.投稿作品创作的时间、数量不限,彩色、黑白、单图、组图均可,但必须未经发表(包括内部网站、报纸、杂志)。
3.本次作品征集只接收电子版照片。作品需为不小于2.5MB的JPEG格式的数字文件,规格不小于10英寸(2400x1920像素)。参赛的数码图像请勿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、签名、文字、摄影时间和印章等修饰,也不得对数码图像进行PS修改合成,否则均视为无效。
4.提供摄影作品时,请注明作者的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。同时,须随作品附作品标题、应征类别、作品简介或说明(新闻性作品须注明时间、地点、事件、主要人物)
(三)其他相关事项
1.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的刊登使用权归本次活动的组织方所有。组织方有权在相关的展览、陈列、出版、媒体及宣传资料中重复使用这些图片。
2.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
3.作者向本次活动投稿将视为认同本约定。
4.所有作品请发送至874155484@qq.com,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“博源摄影比赛”字样。
联系人:旭龙 王海霞 刘禹 电话:0477-8139900
博源集团企业文化传媒中心
2013年4月28日